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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发生持刀袭击事件,我们能否避免悲剧?

章罗储林 南都观察家 2019-07-27

作者:章罗储林

全文3200余字,读完约需6分钟


对他们来说,杀人是重建个人声望的途径,他们希望自己受到众人敬畏;同时也是一种逃避世界的方法,因为生活已经变得无法忍受。在这样的情况下,随机杀人不被他们视为一种屠杀,而是一种带表演性质的“反常自杀”行为。


在社会不公、贫富差距拉大、生活看不到希望的环境下,就会有承受不住的个体爆发,有些人是伤害自己(例如自杀),而懦弱的人就去伤害别人,随机伤人杀人只是其中最极端的例子。


5月28日上午,日本川崎市一公园附近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造成2人死亡,17人受伤,51岁的疑犯岩崎隆一在行凶后自杀身亡,其身上共携带了4把刀具。


据当地媒体报道,“岩崎隆一小时候还跟爷爷奶奶生活过一段时间。但他的爷爷奶奶对他不好,动不动就打骂他,还把他关起来,不让他出去玩。……他从小就遭到了来自自己家庭的歧视。”


“无差别杀人”一词来源于日本。2008年,日本连续发生了秋叶原无差别杀人事件、八王子马路恶魔事件,使得无差别杀人这一新的极端犯罪形式,进入了人们视野。但据考证,日本国内最早的无差别杀人事件是发生于1968年的永山泽夫连续杀人案件。


▲ 2008年6月8日下午,日本东京都千代田区秋叶原发生随意杀人事件,犯人为25岁的男性加藤智大,事件共造成7死10伤。是日本30年来死者最多的同类罪案,也是历来出动最多急救队伍的事件。媒体称为“秋叶原无差别杀人事件”。 © ICIBA


不分国界,此类事件时有发生,而每次出现,社会原本稳定的集体安全感就会减弱,有人会更怀疑、恐惧陌生人。对于杀人者,也总是有“就地枪决”声音,仿佛将杀人者处死,就可以恢复正常生活,免除恐惧。媒体则传达出治安加强、注意防范等讯息,配合大众夺回秩序感、掌控感的渴望。


然而,我们是否理解砍杀者所代表的恶?从心理上将砍杀者隔离于普通人,以快速重建安全感和秩序感,是否可以预测和防范悲剧再度发生?有多少这样的人还潜伏在暗处?



▌随机杀人:社会边缘人的大屠杀


回顾过去的新闻报道,从2004年至今,在中国就发生了数十起在公共场合无特定对象随意杀伤无辜的案件,较著名的有南京王建强驾车行凶、成都张云良汽车纵火、泰兴徐玉元持刀行凶、潍坊王永来纵火行凶、上海黄某在小学门外持刀行凶等案件。而最早可追溯到的案件则是1980年代的北京姚锦云驾车行凶案。这些案件被称统称为“无差别杀人”案件。


▲ 2009年6月5日上午,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的一辆公交车发生燃烧,造成27人遇难74人受伤。后经调查,该案为故意放火案,犯罪嫌疑人张云良已当场死亡。 © 四川在线


当案件发生之后,舆论习惯为不同的犯案者贴上不同的标签:“宅男”、“暴力爱好者”、“底层男性”、“失败者”……期待为无差别杀人者画出一个画像,以预防下一次悲剧的发生。


但当我们标签化犯罪者的时候,我们只是在不断寻找“那个人在阶级、学历、性别、人格特质等层面跟我不一样的地方”罢了。这与“好人和坏人”的二元思考模式相似:做坏事的一定是坏人,坏是有原因的,他跟我们不一样,他是坏人。我们无法理解、也拒绝接受,那些罪犯可能原本是身边“跟我们一样的人”。寻找与众不同的标签,只因为我们害怕跟他们同类,接受同样的教育,有类似的成长环境。


假如我们就是(或曾经是)一样的人呢?是什么制造了这些耸人听闻的杀人事件?


1938年,芝加哥大学的社会学教授Louis Wirth在《都市作为一种生活方式》(Urbanism as A Way of Life)一文中指出,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所拥有的共同特质是:疏离、高度紧张与异质性的出现。


当代工业化的高度发展,导致劳动人口高密度集中,当代都市扩张。Wirth观察到,当人类居住到都市之后,原本在乡村地区维系人际互动与社会团结的初级关系几乎消失。代之而起的,是许多的二级乃至三级的关系。而这些异质性人口的集中,造成了都市居民的疏离与紧张。都市中的人际关系,往往是为达成目的而存在的工具性关系。


Wirth乐观地认为:“在都会中生活的各色人种与各族群体,可以透过共同拟定的规范(法律),由城市的居住者(residents)变成城市中具有共同公共意识(citizenship)的公民(citizen)。”这个观点相当古典,或者属于还拥有社区传统的美国。后来的发展趋势我们已经看到了,无论在美国还是今天的中国,都市空间区隔不同族群与阶级,政治结构越来越封闭,少部分人垄断了资讯与资源,官僚体系怠惰。这些让公共性建构流于形式,不断有人被排斥出社会主流之外,成为社会的边缘人物。


“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在某种程度上深入人心,无论成为边缘者的具体原因是什么,他们被社会主流视为失败者、等待淘汰的对象,处境难以改变。这些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受害者,往往又成为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忠实信徒。他们相信最强者有权利在社会游戏中取胜,也意识到自己不在此列。


杀人,然后被杀。是他们报复与实现自我主张的一种行动。


对他们来说,杀人是重建个人声望的途径,他们希望自己受到众人敬畏;同时也是一种逃避世界的方法,因为生活已经变得无法忍受。在这样的情况下,随机杀人不被他们视为一种屠杀,而是一种带表演性质的“反常自杀”行为。


▲ 迈克尔·摩尔所摄制的“科伦拜校园事件”电影,揭示出无差别杀人背后的现代性问题。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认为,反常自杀是一种病态,容易和杀人相结合。“反常”产生激怒和厌烦,可能转而针对自己或他人,引起自杀或杀人。 © ICIBA


大众媒体和网络使这样富有表演性的杀伤行为能够成功攫取众人的目光。碎片化的劳动状态、疏离的人际关系,使人心神脆弱,自杀可能成为一种解脱方案。由于在充满刺激的环境中,失败者想行动,也想应用精力,却无法与人竞争,更无法取胜,于是他们忧郁缠身,从忧郁的瘫痪麻痺中逃脱的暴力行为,有时候似乎成为了唯一的脱身方法。


这个行动不牵涉到反省,也不意味着未来,却是一种具有存在、行动、活力的明显迹象。暴力的行动化(acting out)通常与有意识的仔细思考脱节:做就是了(just do it)


在社会不公、贫富差距拉大、生活看不到希望的环境下,就会有承受不住的个体爆发,有些人是伤害自己(例如自杀),而懦弱的人就去伤害别人,随机伤人杀人只是其中最极端的例子。



▌对抗魔鬼:驱魔、降魔,或指认自身的魔?


案件一出,舆论场充斥着一片喊杀声,也有更多人高呼加强安检、出动更多警力震慑。他的经历并不能让公众理解寻常生活中的砍杀行为,人们喜欢这种思路:虽然事件恐怖,但这恐怖还是有原因的,原因是可以避免的,如加强安检、远离“垃圾人”等。一旦恐怖的对象有了具体所指,其影响就可以被掌控在一定范围以内,人们不再惶恐于身旁的每个人皆有机会忽然持械砍杀。


但每个人都经过家庭、学校、工作,在教育中走向社会,这些结构环境养成了他的人格。一个人从社会结构中脱轨,社会要负担后果,被害者及亲属、加害者亲属的后续照顾,都需要社会来承担。只有把他当作一个人,当成社会的一份子,才能开始承担这些。把他划出正常体制、妖魔化他的身世和动机,无济于事。对于此类犯罪,如果不去考虑社会结构性问题,而是期待处死更多人来预防,类似的悲剧会不断重演。


▲ 台北内湖的4岁内童“小灯泡”在路上被人杀害,死者母亲投身司法改革运动中,追问“到底凶手是为什么?凶手在想什么?在生命发展的过程中,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凶手从小学就想杀人,为什么家庭、学校、亲人、朋友、社会没能接住他?” © “中国时报”


检视体制,不代表否定个人原因,体制和个人并非二元对立。社会不可能对每个极端案例负责。但把焦点全放在个人是简化问题。对一心寻死的人,死刑不但不是威慑,反而成为一种鼓励。死刑提供给凶手一种将行为合理化、壮美化的想象,甚至一种自杀的方式。


如何修补岌岌可危的社会信任与安全感?有人建议,有针对性地投放巡逻警力,落实力量重点固守,强化显性用警措施。增加在重点区域内武装驻守的频率和时间,进一步凸显公开着装巡逻和武装执勤震慑违法犯罪的作用。


加大警力、加强布控、安检升级,仿佛可以驱散恐惧。可我们真的清楚自己恐惧的源头吗?


加强警力,无法修复无差别暴力所毁坏的社会信任,而这种社会信任,对于每一个高度复杂的晚期现代城市却一天都不能少,无论是东京还是北京、上海。当人人汲汲于自我保护,在身边筑起高墙,将任何陌生人,特别是看起来不符合主流的人,都当成潜在的妖魔,政治哲学家霍布斯看到这个景象,可能会面带微笑:这是“利维坦”的再现。


显然地,这种不计代价的安保逻辑,并无法透过自身来促成现代社会所必需的陌生人之间的信任,也无法创造出让每位公民都感觉被无差别地接纳的共善伦理。仅仅凭借扩大安保,不可能长期压抑无差别暴力。


甚且,对憧憬无差别暴力的人,警察的治安部署越看似严密,但警力的部署总是有限度,总是会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空隙;这次无差别暴力在公园窜出,下次它就必然会流动到你未曾预料到的地方;这次的暴力工具是刀具,下次可能是别的。


当下一个不幸事件爆发,我们接着又有了继续将治安逻辑延伸到其他社会空间的理由,如此持续蔓延。因而,我们就有了“个人的无差别暴力”与“高压的社会环境”交相追逐、彼此共生的社会。


由不断加大的安保措施监守的社会,会让恐慌日常化,接着就是让疯癫日常化。因为需要不断寻找潜在的疯癫因子,不断重新划定正常与异常的边界,以确保存在足够的治安对象。这样的安保措施,不能消除他们眼中的疯癫,而只能四处制造出出更多莫须有的疯癫。而以恐慌滋养疯癫,以疯癫壮大恐慌;如是诡异的社会动态和病态的社会构造,如果说不会豢养出另一个无差别暴力事件,那恐怕是谁也无法理解的事情。


无差别杀人事件一再出现,表明社会结构出现了很大问题,如果不从这一点入手,而只是动用权威震慑,无法解决问题。人们彼此关心、伸出援手,建立一个更好的社会,才能降低发生这种事的机率,或在事情发生时减轻危害。


当人们共同生活在一个社会,不必爱邻人如己,但陌生人彼此怀抱善意,对犯罪的恐惧不会使我们丧失彼此信赖。这样的社会如果可能,不会是因为暴力制裁了暴力,只能是因为我们在遇到挑战时做出了更艰难却合理的选择。


而这样的选择,将带领我们迈向理想中更美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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