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2 | 90后姑娘今天被提审,因保护环境被拘留
3月16日上午,90后环保志愿者雷萍,因保护家乡环境被广东省茂名信宜市以“造谣”的理由拘留10天。
得此消息,环保圈一片震惊!很多和雷萍共同参与过环保案例的朋友们纷纷主动呼吁抗议,信宜关于雷萍造谣的理由与事实严重不符。当日中国绿发会律师紧急介入。
3月17日,志愿者数次探访雷萍未果。媒体、自媒体纷纷发声,共有上百篇微信文章、微博呼吁让雷萍回家,据不完全统计有20多篇被删。
知名律师王振宇公开发微博称“信宜警方适用法律可能有误”,“此案或可商榷”(详见文末)。同时志愿者一直陪伴安慰雷萍家属。
今天即3月18日上午,律师和环保志愿者已前往拘留所和信宜有关方沟通,“情况没有恶化,我们在争取尽快合理合法地解决”。对于人们最关心的雷萍什么时候平安、清白地回家?谁也不知道。
截止15点半,律师和志愿者依然未能面对面见到雷萍,只看到她在被提审,已经被审问4个多小时。志愿者依然在拘留所焦急等候,希望能看到雷萍。
为众人抱火,不可使他冻毙于风雪。为世界开辟道路,不可使他困顿于荆棘。还不满24周岁的雷萍能否顺利度过这一劫?
我们恳请全国热爱大自然、维护法律和正义的人们,一起呼吁广东茂名信宜公安,请还雷萍清白自由!请还法律和正义尊严!
2018年3月18日14:50
附:
1、雷萍被拘留的相关链接:
2、权威观点| 来自王振宇律师:【此案或可商榷】
从信宜政府的通告来看,警方是认为环保者“散布虚假信息”而实施了行政处罚行为----对后者进行了治安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我认为,警方适用法律可能有误:
1. 该款适用须被处罚者主观有扰乱公共秩序的故意,目前无法断定环保者有此意图。
2. 该款要求客观上散布谣言,谎报“险情或疫情或警情”的行为。环保者举报、发布的是污染信息,即便与事实有出入,不应轻易被定义为“谣言”,当然,也显然不属于三类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两点,主客观方面缺一不可,方能适用。另,国家鼓励民间参与环保共治,环保法为此专设法条,对污染举报者适用此款尤其需要谨慎,尽量不要做扩大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