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宝·横琴|护佑逆行的公益人 ——10000名抗击新冠公益行动者防疫保险免费资助行动
当下的中国,无数人们在英勇投入到这场抗击“新型冠状肺炎”的阻击战,其中有一支重要的力量——社会组织从业者,其中许多是志愿者,他们在全国各地日夜奋战在抗击疫情的行动前线,协助各地政府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在街道、社区开展排查,助力医院进行物资运输,为困难家庭提供关怀和服务……
2月4日,武汉一位曾多次义务护送医护人员上下班的志愿者感染新冠肺炎去世让我们无比心痛,更告诉我们,公益行动者跟医护人员一样,在行动中也可能面临感染的风险,急需更多防护和专项保险保障!
为了守护可敬的公益伙伴,益宝跟横琴人寿联合启动“护佑逆行的公益人——10000名抗击新冠公益行动者防疫保险资助行动”,让公益行动者可以更加安心开展疫情防控公益行动,让“好人”减少后顾之忧。
直接参与疫情防控行动全国各地正式注册的社会组织从业者(包括全职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统称抗疫公益行动者)可以为自己和直系亲属免费申领。
免费资助名额首批1万人,一家组织最多资助30个名额(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多资助名额,请联系益宝工作人员13261896372沟通)。
抗疫公益行动者若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获:
(1)身故保障金(未成年人20万/人,成年人50万/人,每个家庭100万)
(2)住院补偿金(500元/日,最高达60日)
保障年龄:出生28天~70岁
保险期限:6个月
(1)发起方:益宝计划 横琴人寿保险公司
(2)联合发起方(可推荐符合申领资格的公益组织):ABC美好咨询社、北京城市学院社工实务研究中心、北京社会工作者协会、南昌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四川省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江苏省社工协会、9958应急救援协作平台、中国一键、山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山东疫情社会组织协作网络、贵阳市众益志愿者服务发展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创启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武汉恩派社会创新发展中心、濮阳市华龙区春蕾残障青少年体育康复中心(排名不分先后,未完待续)。
直接参与疫情防控行动的社会组织从业者(全职工作和志愿者)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简称抗疫公益行动者)。
直系亲属指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家属年龄范围: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
因抗击疫情导致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经国家或当地卫健委指定医疗机构确诊感染的:
(1)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身故的,给付身故保险金。个人给付身故保险金50万元,每个家庭给付以100万元为限;仅承担被保险人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在感染后90天内导致的身故保险责任,不承担其他意外伤害导致的保险责任。
(2)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住院治疗的,按实际住院天数*500元/日/人给付住院误工补偿,单人给付以60天为限。
益宝计划是我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专项为公益组织及其从业者提供小额保险产品的设计和开发的服务平台,2014年10月在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下正式立项,2015年8月独立注册,至今,已跟平安、人寿、人保等多家保险公司合作设计开发了二十余款包括公益人保险、心智障碍者保险等小额保险产品,服务全国30个省市10000余家公益组织超过53万人次,协助完成400余例大病与意外理赔。已获中国慈善展览会和北京市社会企业认证,曾获得大都会保险基金会全球普惠金融大赛中国区冠军和瑞士再保险基金会全球企业家韧性奖等一系列国内外大奖。益宝创始人周玲是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博士,北京城市学院讲师,银杏伙伴,哈佛社会创新SEED种子,2017艾问未来金融影响力人物。
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二层 010-8646 4262
网站:www.yibaojihua.com 微信公众号:益宝
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6年12月成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是珠海第一家全国性法人寿险企业。
关于本次疫情理赔,横琴人寿已开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理赔绿色快速通道,多途径全天候进行理赔,同时制定了主动排查客户出险信息、简化理赔申请手续、取消定点医院限制、提供理赔预付金服务等多项针对性措施。
横琴人寿向所有客户开放在线咨询服务,足不出户即可享受10年以上临床经验主治医师为您提供专业健康咨询服务,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心理咨询求助等相关的问题,可以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或联系横琴人寿的任一位服务人员请求帮助。
武汉爱心车队司机王先生通过横琴人寿理赔绿色通道,获得了门诊急诊医疗保险全额理赔,这是横琴人寿在武汉完成的第一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理赔,也是横琴人寿的首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理赔。
(1)申请人及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由国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或卫健委指定的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诊治定点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3)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参加抗击“新型冠状病毒一线防疫工作”的证明;
(4)医院、公安部门或其他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5)继承人相关权利证明文件;
(6)申请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1)申请人及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 由国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或卫健委指定的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诊治定点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住院病历与出院小结;
(3)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参加抗击“新型冠状病毒一线防疫工作”的证明;
(4)申请人银行账户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