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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溪:六经是中国文化贡献给人类的普遍价值(二) | 正略名家

2017-11-02 刘梦溪 赵民微分享

赵民按:

今日继续分享中国艺术研究院终身研究员、中国文化研究所所长刘梦溪先生的文章,来共同探讨为中国文化贡献颇深的六经。

作者 | 刘梦溪

来源 | 爱思想网


我想,这也许就是西方思想家何以要把狂癫和天才联系在一起的缘故。希腊的圣哲柏拉图说:“没有某种一定的疯癫,就成不了诗人。”亚里士多德也说:“没有一个伟大的天才,不是带有几分疯癫的。”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更是对这种现象作了专门研究,详析古往今来,各种天才与疯癫的案例,最后得出结论:“天才”无一例外都具有某种精神上的优越性,“而这种优越性,同时就带有些轻微的疯狂性”。他援引伯朴的话说:“大智与疯癫,诚如亲与邻,隔墙如纸薄,莫将畛域分。”并且补充道:“这样看起来,好象是人的智力每一超出通常的限度,作为一种反常现象就已有疯癫的倾向了。”(《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2年,页266) 是的,天才的思维特点,恰恰在于与众不同,在于“反常”。“反常”和反“中庸”,可以作语义互释。因为复按各家义疏,大都认同“庸者,常也”的诠解。


不过,孔子的寄望“狂狷”,实带有不得已的性质。孟子对此看得很清楚,当一次面对万章的提问:“孔子在陈,何思鲁之狂士?”这是指孔子在陈之时,一次发为感叹:“回去吧,回去吧!我们那些年轻同道,虽然狂简,但很有文采,过当之处,多加‘裁之’就是了。”(《论语·公冶长》)孟子针对万章之问,回答说:“孔子岂不欲中道哉?不可必得,故思其次也。”(《孟子•尽心下》)可见,“狂狷”在孔子心目中,是退而求其次的选项,也可以说是被困境“逼”出来的思想。然而人类在学理上的发明,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因“逼”而获得突破。


孔子把人的质性品相,分为中行、狂者、狷者、乡愿四个阶次。他最不能容忍的是“乡愿”,称之为“德之贼”,即正义与德行的败坏者和虐害者。“乡愿”的特征,是“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絜”,总之是“阉然媚於世也者”(《孟子•尽心下》),这是孟子的话。以现实来参照,“乡愿”显然是小人的性体属性,君子则反“乡愿”。孔子所以深恶乡愿,在于乡愿具有“似是而非”的诡异之貌。正如孟子引孔子的话所说:“恶似而非者”,“恶乡愿,恐其乱德也。”(《孟子•尽心下》)


可见“乡愿”之立义,其乔装伪似、阉然“乱德”之罪也大矣。难怪孔子不仅蔑称乡愿为“德之贼”,而且取譬为说:“譬诸小人,其犹穿窬之盗与。”(《论语•阳货》)将乡愿与偷偷摸摸穿墙越货的盗贼为比,可见圣人之恶乡愿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然则“乡愿”所“似”者为何耶?在人的质性的四品取向中,乡愿与哪一取向最为相似呢?很不幸,与乡愿最相似的,竟是孔子最为期许却又无法践履的“中行”。事实证明,“乡愿”和“中行”极有可能发生“不正常”关系。不是由于有什么隐衷,而是乡愿的质性品相“貌似中行”。而“乡愿”和“中行”,在对待“狂者”、“狷者”的态度上,不可避免地会结成联盟。此正如《文史通义》的作者章学诚所说:“乡愿者流,貌似中行而讥狂狷。”(《文史通义•质性》)


因此人的质性的“四品取向”,如果已往是以中行、狂者、狷者、乡愿为排序,那么经笔者分疏之后,这个顺序也可以改为:“狂者、狷者、中行、乡愿”。


“狂者”和“狷者”,对思想革新和社会进步所起的作用,犹如大地之于翱翔天空的雄鹰,大海之于涛头的弄潮儿,绝非其他选项所能比拟。人类文化人格的精彩,其要义就在于不“媚於世”。中国现代史学大师陈寅恪说的:“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就是这个意思。所谓“媚於世”,就是通常所说的“曲学阿世”,乃是学问人生的大忌、大桎梏也。


历史的哲学命题原来是这样:如果一个社会的狂者精神和狷者气度成了稀罕物,也就是人的主体意志的自由受到束缚,那么这个社会的创新机制,将大大削弱。但狂者和狷者如果完全置中行之道于不顾,也会失去方向。人的质性的四品取向中,哪一项质性,最有资格充当对狂狷进行“裁之”的大法官呢?是为中道。


正是在此一意义层面,中庸、中道、中行,可以成为节制狂狷的垂范圣道。它可以发出天籁之音,警示在陷阱边冥行的人们,左右都有悬崖,前行莫陷渠沟。太史公岂不云乎:“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其实,宇宙人生的至道,都是可参可悟而不可躬行的绝对。然而,中行如果没有狂者的风起云涌和狷者的特立独行,作为比照和激励,更容易与乡愿同流合污于不知不觉中。

我论证孔子为何寄望狂狷,还原狂狷精神对中国文化的创新机制,所可能起的特殊作用,并不意谓着,不重视中庸、中道、中行,作为圣道的至高无外的哲学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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