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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对文化的历史性和社会性的思考(一) | 正略名家

2017-11-06 费孝通 赵民微分享

赵民按:

今天推荐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费孝通先生的一篇文章,来谈一谈对中国文化社会问题的思考。

作者 | 费孝通

来源 | 爱思想网


现代化与我们自己的文化之间的关系, 一直受到中国知识分子的密切关注, 21 世纪初期的两三年时间里, 这一关系, 以新的形式重新在世界上产生了重大影响。为了迎接这个新的世纪, 展望文化研究的重要意义, 几年前我提出了“文化自觉”的说法, 认为中国知识分子应主动承担起认识自己的文化及其定位、认识不同的文化及展开跨文化对话的任务。


2002 年在南京大学创立100 周年纪念会议上, 我就“文化论中人与自然关系的再认识”这个题目谈到了自己在这方面的一点思考。在那篇文章中, 我讲到不同文化对处理自然与人之间关系的不同看法。有鉴于西方文化中“天人对立”的世界观对现代世界的影响, 我触及了有关当代世界中文化价值应当调整的问题, 认为要消除这个时代给人们带来的文化矛盾, 就有必要深入看到西方“天人对立”关系至深的个人中心的方法论, 从历史性和社会性上来探索和理解中国文化的特色。在此, 我愿意不揣粗陋地把自己对问题的看法再度提出来供大家讨论。

   

  一

    

一个世纪以来, 研究非西方文化的西方人类学家, 已经关注到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及太平洋文化的历史性与社会性了。然而, 文化的历史性与社会性在中国文化中体现得特别浓厚。中国地大人多, 地处山海之间, 有辽阔的平原, 从早期的渔猎社会发展到农业社会, 乡土特别浓厚。过去人们认为, 黄河流域为中国乡土社会的形成提供了最早的土壤。我去看过浙江的河姆渡, 考古学家说, 这个遗址代表了长江三角洲文化, 已有7 千多年的历史, 而太湖周围的良渚文化也有5 千多年的历史, 这些文化都已相当发达。特点是以农业为主, 耕种已用犁,种的是稻谷, 会纺织。考古学研究证明, 南方地区的这两个文化类型, 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 是已定居了的乡土文化, 衣食住行的基本条件已经达到一定水平了。可见, 浓厚的乡土性, 广泛存在于中国南北方辽阔的大地上。

  

乡土社会的经济基础稳定, 以农业为主, 自给自足, 生活方式也有自己的一套, 所以延续了几千年, 多少代人生活在稳定的历史继承性中。这种特殊的历史性, 也表现在我们文化的精神方面。自孔子时代起, 倡导人文关怀, 不关心人死后的灵魂归属, 而关心现世生活。这不是说, 中国人不在“死活”之间寻找关联性, 而是说, 我们不像西方人那样把死人与活人分离开来, 放在分离的时间和空间里, 而试图在二者之间找到与现世生活有关的连续性。

  

中国文化的注重历史性, 要从亲属制度说起。中国是一个看重祖宗和子孙的社会, 个人是上下、前后联系的一环。我在写《生育制度》时, 已强调了这个特点, 我曾有意指出, 中国文化的特点之一, 正在于这种将个人纳入到祖先与后代的历史连续性之中的做法。那个时代, 在比较中西文化中获得显著成就的梁漱溟先生, 已从宏观的角度探讨祖先崇拜与基督教一神信仰之间的差异及其社会效应。已故的人类学同仁许烺光在《祖荫之下》这本书里, 用来自民族志的资料论说了中国人生活中祭祀祖先仪式中香火延续的观念及它代表的亲属制度的历史性。这些论述让人想到, 过去的中国, 为什么不需要宗教。人们用祖宗和子孙的世代相传、香火不断的那种独特的人生观为信仰, 代替了宗教。对我们中国人来说, 生命是时间里的一个过客, 在时间和空间里有一段属于个人的份额。但它并非是个人性的。


个人首先是一个生物体, 但更重要的是与文化有关系的三个不朽, 即所谓立德、立功和立言。也就是说, 文化是人创造的, 人不是简单的生物体, 因为没有人创造的文化, 也就没有人自己。从一定意义上讲, 人得以不朽, 是因为他立德、立功、立言, 从被社会承认、对社会做出贡献、对社会关注的问题做出自己的阐述, 而得到超越人生物体的生命。在中国文化中, 文化在这个特殊意义上具有的历史性, 又紧密地与文化的社会性相联系。人生在一个集体中, 一个所谓的“社会结构”中。出生后要在社会中从幼年到成年, 变成社会人。所谓的“进入社会”, 就是接受一套这个社会的文化内容。如果已有的文化内容不能适应客观的变动, 文化里就要出现新的东西。生物人成为社会人, 是靠“学而时习之”, 靠模仿, 对模仿不满足后, 就要创造,个人的创造为社会接受后, 改变为集体的东西, 就超越了个人, 成为集体的和不朽的文化。在中国文化里, 文化本身是变的, 不可能永远复制上一代的老框框。


文化是流动和扩大的, 有变化和创新。个人是一个文化的载体, 但也是在文化的不断创新中成为的变体。个人与个人可以有心灵沟通, 这种沟通产生的效果, 不单是两个个人之间的关系, 而是个人进入集体创造成为社会的共识, 个人进入社会创造文化的过程。

  

像“天人合一”一样, 个人生物体——集体——共识(包括语言、意义、反应) 即人——社会——文化, 在中国文化里是重要的连续体, 而非各自区分的主体与客体。中国传统文化里强调一个重要的道理, 即文化只是作为一个环节, 本身要维持, 也要创新。文化也可以说是出于一个个人生死的“差序格局”。人不同时死的, 各人的生死是先后参差不齐的, 但活着的与死去的有共同的文化联系。个人在一生中的立德、立功、立言虽然是个人的, 但却因出于个人作用而进入了文化体和社会体, 成为非个人而且是的不朽的。


文化如果不为社会所接受就留不下来, 文化的沟通、传播靠语言, 进而靠文字, 语言也有规律, 忘记了可以破译出来, 得到复兴和再生。像考古学家做的工作, 就是这种文化的破译和再生。文化有自己的历史, 本身有历史的继承性, 有自身的发展规律, 体现在一般所说的“民族精神”上。强调历史, 是希望通过个人的关怀来实现文化的关怀。祖宗和子孙之间是一个文化流, 人的繁殖指的不仅是生物体的繁殖, 也是文化的继替。

   

  二

    

中国人从实践中产生了对人在文化继替中获得社会性的看法, 因而长期以来也成为中国人实践的内核。文献说, “子以四教”, 就是说孔子在四个方面展开他的教学工作, 包括: 文、行、忠、信。


“文”指历代文献, “行”指社会生活的实践, “忠”指对他人的忠诚,“信”指与人交际的信实。孔子说自己好古,“古”对他说却不只是历史学意义上的史料实证, 而是象征一个文明秩序的理想。在实践的层次上, 这种文明秩序, 具体表现在文、行、忠、信这四个教化的方面上, 这四个字基本上也就体现了我说的文化的历史性与社会性。

  

孔子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 他总结的, 恰是这个在上古时代逐渐成型了的文化意义体系。在更高的一个层次上, 文明秩序又特别表现为“礼”。“礼”这东西, 不等于一般讲的法律和规则, 它以“和为贵”, 就是以做事恰到好处为上。但“礼”并不是不讲规则, 它本身是一种通过生活实践的循序来造就的秩序, 所以有“礼节”, 就是做事恰到好处的方式。“礼”当然是对个人自由的一种干预。可是, 传统的中国人受到“礼”的节制, 并没有像西方人那样觉得不愉快, 而是想“小大由之”, 通过大事小事对“礼节”的遵循, 来成就以“义”为中心的君子社会。所以, 以“礼”为中心的文化论, 主张“克己”, 就是抑制自己。孔子说, “一日克己复礼, 天下归仁焉”。

  

从秦汉到清末, 中国文化对于生活的阐释, 一直深刻地影响到中国人的政治活动和社会治理。在上古时期, 有“礼不下庶人”之说, 那时的“礼的秩序”被看成是社会中的上层享受的文明程度。随着历史的发展, 一代代知识分子对“礼”的这种社会局限性进行的反思, 到宋明时期已将它改造成为一种可以“化人文”于天下的文明秩序了。生活在晚古时期的中国人定能知道,“礼”、“仁”等概念代表的那种文化论, 已是赋予我们人和生活意义的概念, 作为一种深潜在中国人日常生活中的文化, 早已积淀成人们司空见惯了的生活方式了。


生活在这种生活方式中的我们, 如果没有暂时将自身纳入与其他文化的比较中去看待问题, 对于这个生活方式中蕴涵的文化意义, 恐怕不会有那么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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