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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刚养一周的小猫,回“喵星”了……

宠物猫咪,亲人可爱

让人心甘情愿地成为”铲屎官”

购买的猫咪到家后却病恹恹

到底是小猫有健康问题

还是我不会养呢?


案情简介


李女士想购买一只宠物猫,通过网购平台找到了一位卖家,双方通过微信沟通买猫事宜,谈好了以1300元的价格购买一只2个月大的小猫。


沟通中卖家承诺宠物猫一周内包健康。李女士支付定金300元,收到猫后通过支付宝向卖家支付了1000元尾款。


然而,转账第二天李女士告知卖家,小猫出现了拉肚子的症状,除了自带的猫粮,只喝了凉白开,另外体检显示有轻微的猫杯状病毒。


猫杯状病毒是一种常发于幼猫的呼吸道传染病,感染后有2~3天的潜伏期,轻症经治疗可以痊愈,严重可能会导致死亡。


针对李女士反馈的情况,卖家在微信上回应表示,寄出前猫都体检过,出现拉肚子的情况可能是因为应激或是着凉。


此后几天,小猫每天都不怎么进食,还呕吐,精神萎靡,药也不吃。李女士每天都把猫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告诉卖家,同时也换了家医院给猫检测,检测结果一致:猫杯状病毒呈弱阳性,血细胞分析报告显示部分指标超过正常值。


李女士就小猫生病处理情况与卖家交涉,卖家坚称,猫在店里是正常的,多次去医院可能导致感染上其他疾病,不在质保范围。


不到一周的时间,小猫就病死了。于是,李女士一纸诉状将卖家告到了法院,要求卖家退还购猫款,并支付小猫的体检费、治疗费等费用。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卖家在微信聊天记录中承诺,一周内包宠物猫健康。但根据李女士与卖家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李女士从收到宠物猫起每天都提及宠物猫有不良反应,并告知卖家,也在卖家的指导下进行喂食,最终宠物猫因病死亡。可见,卖家未能实现保证宠物猫一周健康的承诺,应向李女士退还购买宠物猫的价款1300元。


李女士购买较小月龄的宠物猫时,亦应负有相应的谨慎注意义务,故对李女士主张的治疗费及其他费用,法院不予支持。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


◆ 对于消费者而言


避免落入网络平台低价“引流”的套路,要通过正规渠道、从有营业资质的正规卖家处购买,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在购买前,要求卖家提供该宠物的疫苗本和检疫合格记录,全面了解宠物身体和疫苗接种情况;


收到宠物后,要实时与卖家沟通反馈宠物身体和精神情况,按照卖家指示进行喂养照顾,同时保留与之相关的所有证据。


◆ 对于宠物卖家而言


要诚信经营,在售卖时将宠物真实的健康状况告知消费者;


要合法经营,如果故意售卖存在传染疾病风险的活体动物,则涉嫌欺诈,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要及时固定证据,对于宠物健康问题及死亡原因及时通过第三方进行鉴定评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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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转载自“江苏高院”微信公众号,在此致谢!


编辑:朱   琳排版:熊媛媛审核:刘   畅觉得内容还不错的话,给我点个“赞”和“在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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