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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学商善各届齐聚,对《慈善法》修订提出了这些观点

CFF2008 2021-10-10

   导读: 

 

今年“两会”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决定启动《慈善法》修订工作。3月26日,《慈善法》修订工作专家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表示:将继续坚持开门立法的原则,吁请相关高校和法律界专家积极参与修订工作。


4月26日,由京沪两地的王名、徐家良、陆璇三位专家及所在机构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共同发起的《慈善法》修订研讨系列沙龙暨专家建议稿项目启动仪式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举行,并召开首场研讨沙龙。四十多位专家学者、民政部门领导和实务界人士参加,共同讨论《慈善法》修订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本文汇编了研讨中的主要观点。


▲本文汇编自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微信公众号、上海交通大学新闻学术官网、复恩法律微信公众号,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202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慈善法实施检查报告,提出“适时修改慈善法”。今年“两会”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决定启动慈善法修订工作。2021年3月26日,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在京召开慈善法修订工作专家座谈会,何毅亭主任表示:将继续坚持开门立法的原则,吁请相关高校和法律界专家积极参与修订工作。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在近期工作中指出了慈善法修订工作需要注意的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问题,近年来经常引发公众关注的网络慈善;第二个问题,研究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慈善活动的特点规律,并纳入法律予以规范;第三个问题,明确公开募捐主体、接收捐赠主体的界定范围和公开募捐资格的审批、取消、退出情形和程序;第四个问题,需要进一步做好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增加对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下开展慈善募捐、进行慈善活动的有关规定。


为了支持全国人大对慈善法修订工作,动员京沪两地及所辐射区域内慈善组织的广泛参与,由京沪两地的王名、徐家良、陆璇三位专家及所在机构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发起,在京沪两地举办慈善法修订研讨系列沙龙,定期聚焦若干主题,邀请相关学者专家、政府官员和慈善组织从业者开展深入研讨,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出慈善法修订专家建议稿,为进一步推动慈善法治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学术支持。


2021年4月26日,上述三个主办单位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这个富有历史感的文物保护建筑新建楼内举办“《慈善法》修订研讨系列沙龙暨专家建议稿项目启动仪式“,召开首场研讨沙龙,本场沙龙邀请四十多位专家学者、民政部门领导和实务界人士参加,共同讨论《慈善法》修订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慈善法》修订研讨系列沙龙暨专家建议稿项目启动仪式


该项目由全国法学会系统内第一家慈善法治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慈善法治研究会作为指导单位,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增爱公益基金会、上海紫江公益基金会、北京乐平公益基金会、浙江省微笑明天慈善基金会、上海仁德基金会六家基金会支持了该项目。


新趋势 新问题

《慈善法》面临的挑战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2020年10月份的报告中指出,《慈善法》落实过程中显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与社会财富量级、第三次分配的地位不相匹配,《慈善法》在多层次公共服务体系中的效能还需进一步激发。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作为慈善活动主要载体和《慈善法》规制主要对象的慈善组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目前,慈善组织质量、数量、结构等与立法预期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社会组织缺乏认定与登记成为慈善组织的动力。


第二监管不足与监管过度并存,行业自律薄弱。地方慈善监管和执法机构监管力度不足,部分基层主管部门行政监督不到位,对慈善组织的要求偏多、指导服务不够,慈善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发挥有限。


第三促进措施落实不到位。对慈善组织的表彰激励制度尚未完全落实或不够完善,金融、土地、慈善信托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尚未进一步明确,捐赠票据出具困难,慈善组织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的机会较少。


第四互联网慈善活动需要进一步规范,如对网络募捐等互联网新问题的规范不足。


第五应急机制不健全。在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慈善组织缺乏信息共享和管理平台,物资储备和资源调度机制不畅通,出现运行效率低,信息披露不及时、捐赠款物处置迟缓、志愿服务统筹不全等情况。


完善制度保障

助力慈善事业发展


*《慈善法》修订研讨系列沙龙暨专家建议稿项目启动仪式


在启动仪式上,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顾峰出席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词、上海市法学会慈善法治研究会会长张凌出席并致辞,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副司长臧宝瑞、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原党委书记刘忠祥、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二级调研员沈东亮、上海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张晓颖参加研讨活动。


随后召开的首场研讨沙龙上,与会嘉宾们各抒己见,聚焦《慈善法》第一章总则与第二章慈善组织,讨论并分享了相关的修订建议。



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在活动一开始,介绍了本项目的缘由及用意。王名教授指出:要积极响应全国人大关于慈善法开放修法的要求,动员慈善组织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在认真总结五年来执法经验基础上深入研讨,在达成共识基础上形成草案及时提交立法机关。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吕鑫就《慈善法》修订工作谈了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慈善法》需要明确它的调整对象,区分法律中的慈善与非法律中的慈善;其二,《慈善法》必须完善公益性审查,基于慈善目的与公益原则对慈善组织及其行为进行审查。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徐家良认为,《慈善法》实施五年来,总体上来说是好的,但还是存在着一些制度性的缺失和规定的不明确,并从五个方面指出问题:一是扩大慈善组织的范围;二是有必要成立一个类似于国家慈善委员会这样的机构来统一管理慈善事业;三是《慈善法》不需要涉及到规范个人救助的条款;四是充分调动慈善组织积极性;五是加快高校慈善人才的专业培养。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罗昆认为,《慈善法》和《民法典》的概念体系对接上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完善,其中包括其他组织的概念、慈善组织组织形式的具体要求、无偿赠与的矛盾、无权赠与的缺位、赠与的撤销等。他还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慈善组织的公益使命,《慈善法》应当增加相应的条款。



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原党委书记刘忠祥指出,《慈善法》重点关注还是慈善组织的问题,公益型事业单位在未来可能成为新的慈善组织组织形式;《慈善法》规定的慈善活动其实是志愿活动而非全部的慈善活动;慈善组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此外,针对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的三大管理条例需要加快出台,配合《慈善法》明确各部门权责、加大执行力度。


上海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张晓颖认为《慈善法》的修订需要考虑我国的慈善传统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明确大慈善和小慈善的概念区分,为地方立法提供明晰的方向。



增爱公益基金会理事长胡锦星从实务角度出发,对《慈善法》中慈善活动的内容和范围、基金会的支出要求、慈善信托委托人的定义以及实物捐赠开具票据的规定提出了意见。胡锦星理事长提议,可以减少对慈善活动形式和地域范围的限制,并在慈善活动的范围中添加心理、就业及弘扬慈善文化的内容。此外,胡理事长提出可以重新考虑非公募基金会和公募基金会对最低公益事业支出的要求,认为现行的标准会对基金余额较高的非公募基金会造成困难。最后,胡理事长提议《慈善法》对慈善信托委托人进行规定,并进一步明确开具实务捐赠捐赠票据时对金额认定等的规范。 



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理事长潘江雪从慈善组织的角度对《慈善法》修订提出了自己的期待。她提出,《慈善法》应包容公益创新,目前对慈善组织活动范围和业务范围的限制不够合理;《慈善法》对非公募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年度支出要求较高;希望可以由慈善组织和信托公司共同管理慈善信托;《慈善法》对慈善组织的促进作用体现不够明显,导致大部分社会组织没有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动力。她认为,《慈善法》修订后慈善监管的核心要围绕慈善组织的公益性履行而展开。



浙江省微笑明天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吴伟也从慈善组织的角度提出了修订建议。他认为,《慈善法》应当注重对慈善组织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精简慈善组织备案工作,减轻民政部门工作负担。另一方面应鼓励慈善组织主动与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提高捐赠人服务水平。目前慈善信托的受托人绝大多数都是信托公司,应当发挥慈善组织在慈善配置和项目监管执行方面的优势。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吴磊认为应该明晰政府方面促进慈善组织发展的内部组织协调机制,关注公益慈善人才培养体系。



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理事长陆璇认为,在今天讨论的《慈善法》中关于慈善组织方面的规定的修改或增补,最重要的是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方面是要通畅社会力量依法行善的道路,解决慈善组织认定难的问题;第二个方面是要保障慈善组织的合法权益,让慈善组织可以在一个充分竞争的环境中依法行善。


此外,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童潇针对《慈善法》中的慈善活动的定义、公开募捐的方式、捐赠票据、慈善财产、慈善组织管理费用、税收优惠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建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认为《慈善法》在慈善目的界定方面需要有一个一致性的定义。上海国际信托公司信托部总经理蔡汝溶就慈善信托章节排序、公募与私募的定义、第三方代付、实际操作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作为会议的总结嘉宾,南京大学河仁慈善研究院院长陈友华认为沙龙对于《慈善法》修订来说具有群策群力的效力,能够更好地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完善慈善治理。


各界人士齐聚一堂

修订建议献智献策


“《慈善法》修订研讨系列沙龙暨专家建议稿项目”将积极利用国家学术机构和慈善机构资源,旨在聚焦行业焦点问题、热点问题以及难点问题,通过助力《慈善法》修订,不断推动慈善行业健康、全面、稳健发展。


后续本项目还将通过线上和京沪两地线下轮流举办结合的方式就《慈善法》其他章节以及需要增补的新内容举办一系列研讨与意见征集活动,并最终形成《慈善法》修订草案专家建议稿,为我国进一步推动慈善法治化建设添砖加瓦。


*《慈善法》修订研讨系列沙龙暨专家建议稿项目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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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排版 | 陈诗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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