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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岁高龄产妇超生被罚?矛盾的生育政策需改变 | 面孔·2019

度一叨 狐度工作室 2020-11-24

这是搜狐评论年终特刊“面孔·2019”的第二篇。

文丨刘远举

2019年10月,山东枣庄67岁高龄产妇田女士剖腹产下一名女婴,这也是中国年龄最大的自然受孕产妇。
消息传出之后,这个家庭得到了很多祝福,但也有不少批评的声音。主要是认为这对老人只顾自己的感受,而无视生下来的孩子将来可能面临无人照料的困境。
出院前,黄维平手拿桃树枝,与妻子和女儿一起拍照留念。来源:新京报记者 祖一飞 摄
除了这些民间反对声音之外,这个生育奇迹还遭遇现有生育政策的“反对”。因为这对老人此前已有一双儿女,如今超生第三胎是否会面临处罚?当地卫健部门表示,会客观公正执法,不会因为产妇年龄大而免罚。
在这样一个极端生育案例中,隐约可以看出当下中国民间和官方对于生育的矛盾而又复杂的态度。
达尔文式生育观
对于高龄产子,中国民间社会中一直有一种很苛刻的态度。
客观地说,批评者的诸多考虑也并非没有道理,比如,父母年纪大、精力不济、小孩照顾不周,也很难陪孩子上各种培训班、辅导功课;孩子在学校,可能因为父母年纪变得很异类;甚至十几岁的时候,父母中就有人可能去世。
这些现实考虑,未必没有道理。但这些标准,忽略了情感,只看现实条件。表面上是“为孩子着想”,实际上却是“弱者不配”的生育观,即没有能力养孩子、养好孩子,就不应该生。这里所采取的评判标准,就是现实的体力、经济能力、文化程度、社会地位等等。
其实,按抚养的现实标准来看,与很多人想的不一样的是,这对67岁高龄夫妻的经济条件很好,孩子还有成年的姐姐与哥哥,比中国很多陷在贫穷、留守等诸多状况中的孩子,境遇要好得多。
领走孩子前,黄维平在小脚印旁按下了自己的手指印。来源:新京报记者 祖一飞
这种以家庭强弱来对生育做价值判断的标准很不好。
在这种标准中,月收入5000元,父母生下来就去城市打工的父母;一对后天因伤一个瞎、一个瘸的夫妻;一个已经患癌症的母亲;一个有过吸毒史的母亲;一个愚笨的父亲……都不应该生孩子。
实际上,这个现实而残忍的评价生育的标准,近年已经被堂而皇之地问了出来:做父母难道不要考试吗?这个答案,与多年前的臭名昭著的优生学,如出一辙。这个答案背后,则是社会达尔文主义,主张在社会中进行残酷的淘汰,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只有强者才配生存,而弱者只能灭亡。
抛开哲学层面的,诸如“伴随痛苦的生命是否值得”,“一个人是否可以选择自己是否出生”,这样形而上的争论,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中,当家庭的诸多因素可能影响到孩子的幸福成长的时候,最好的选择是什么?
答案是:全社会一起来帮助。这正是国家意义之所在。遗憾的是,很多中国人不信这个答案,他们把向着这个方向努力的人称为:白左、圣母、白莲花。
错误的人口理念
最初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时候,全国上下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中国人太多了”。
这个共识背后是这样一个逻辑链条:“人是需要被养活的,对社会来说,人是一个消耗性的活体,而不是一个可以进行生产的,增值性的活体”。在这个逻辑之下,就顺理成章地得到了“国家养活不了那么多人”,并进而得到“多生一个人,就等于剥夺了其他人的资源,影响了其他人的生存”,那么,当生育变为一种影响他人的东西的时候,就要进行统筹。所以,需要抑制人口出生,进行计划生育。
卫计局工作人员对超生问题表态
这个逻辑非常流行,影响了中国人很多年。如今,人们把可以生产出来的医疗、教育都视为不可再生的资源,就是出于这种“人是消耗性的活体”的理念。
抑制生育的政策,在这个共识下是合乎逻辑的,内在自洽的:生一个就够,两个就多了,三个更不能忍,因为多出来的孩子,是对其他人的侵犯。社会抚养费,顾名思义,就是源于这种理念,即多生了孩子,需要社会来抚养,消耗了社会资源,所以要进行补偿。
但是,我们现在知道,这个共识是错误的,起码,不完全正确。
人并不是一个消耗性的个体,人是会劳动、会生产的。当年中国人觉得人是一个消耗性资源,只是基于当时的中国,市场化程度还不够深,生产力不够发达。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加上技术的发展,人已经变为了一种生产性、增值性的活体——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所谓的“人口红利”。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人对人口问题的认识,也从人口总量,转向了人口结构、老龄化、养老等更深层、也更为关键的问题。
所以,现在每一个新出生的婴儿,已经不是一种社会的负担,不再是对他人的侵害,而是社会的红利,对社会与国家的贡献,对改善中国人口结构,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解决养老、社会稳定都有正面的作用。
撇开生育权利的角度不谈,从最功利的角度,当下国家鼓励生育第二胎,是因为中国现在面临的问题,不是人口太多,而是新生儿不足。
矛盾的政策需要改变
正因为新生儿不足,二胎政策的作用大大低于预期,一些地方开始对生育孩子进行资助,辽宁、天津、湖北、新疆等地也纷纷出台了鼓励生二孩的福利政策。2018年的时候,还有专家提出:只生一胎的要交生育基金,生二胎时候才返还,否则要退休时候才返还。此外,不时也有一些地方传出所谓的生育保证金,生育二胎才返还的新闻。
这形成一种“惩罚一胎,鼓励二胎,又处罚三胎、四胎”的政策体系。
事实上,目前的政策体系,已经导致基层执法部门面临困境。而这种困境,暴露出了当下生育政策的内在不自洽、不合理性。
这意味着,政策体系不以人口控制为目标,反而鼓励生孩子,同时却在纠结于这样一个问题:孩子到底生在哪一家——张家、李家各生2个孩子是好的,各要奖励2万元,但张家生1个,李家生3个,就是坏的,反而要处罚,甚至可能演变为这样一种荒谬的状况:前者因为没生二胎要交钱,后者因为生了三胎要交罚款。
人的生育愿望不同,有人不愿意生,有人愿意生,而对中国社会整体来说,正好平均一下。孩子不管生在张家,还是李家,都是一样的中国人,未来都是一样的生产力,一样的改善人口结构。难道,三胎生出来的人,不是中国急需的新生儿吗?
纠结于“孩子生在哪家”的执念,直觉性的源于以前的理念:生育是一种对社会具有侵害性的行为,那么,自然每个人侵害社会的次数,就应该受限制。
但我们现在知道,这是错的。政策制定不能靠直觉,而是要靠逻辑与数据,更不能让旧政策的惯性主导。鼓励二胎,处罚三胎的政策,有一种内在的不自洽、不合理性。当鼓励二胎的政策出来的时候,处罚三胎就已经变为不合乎逻辑了,也不利于长远的国家利益。
较为极端的案例,生育与反生育的冲突,暴露出了政策的不自洽,以及更深层次的中国人的传统生育观落后于时代所需;进而反映时代正在发生的,过去与未来、个人与国家、权利与义务的巨大、深刻、但却被人忽略了的趋势性转变。
好在计生政策的变化正在发生,希望变化发生的更快。像67岁高龄产妇顺利生子这样的生育奇迹,却要遭逢计生罚款的结局,实在太煞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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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

面孔·2019之一:消失的“流浪大师”,以及这个年代的审美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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