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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推荐 | 张建国、陈桂生《概念是论证的逻辑起点》

现代教育论丛 现代教育论丛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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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国、陈桂生.概念是论证的逻辑起点[J].现代教育论丛,2021(4):76-79.



概念是论证的逻辑起点


  作者简介


张建国,信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讲师


陈桂生,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教授


陈老师:

近来可好?读了您在二月份的来信,感到自己不自觉地又陷入过去的“垃圾堆”里去了。

这学期给研究生开“教育名著选读”课,其中重读了几篇柏拉图的对话录,特别是“美诺”篇,又使我考虑概念问题。您说得很对,概念、本质的讲究是现代学术的产物,这是与日常语言不同的另一套话语。也有日常概念的说法,其实按我的理解,日常生活中是谈不上什么概念的。日常生活中只有词语,一个词语可以有不同的含义,它的含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用法和背景。日常生活中,人们只需要对词义达成共识,能够交流即可;出现的问题主要是对词义缺乏共识,但这也不会引起太大的问题,直接纠正就可以。日常情境不会产生探讨概念的动机。如果非要在日常世界里找概念,找到的只不过是人们对词的不同理解。像维特根斯坦举的“游戏”的例子,不可能找到被称为“游戏”的活动的共有特征。如果像苏格拉底那样,在日常生活中追求“正义”或“美德”成其为自身的规定性,注定是找不到的。道理很简单,日常生活本身一方面不是泾渭分明的,另一方面它还是不断变化的。在日常生活中,对词语的理解没有对错之分,对交流双方来说,关键是看能不能起到沟通作用。比如,“鲸”这个词,在日常理解中,把它理解为一种鱼,这并不就是错误的。与科学上的观点相比,日常理解似乎是错误的,但是这种错误对日常理解来说没有意义。

概念是现代的产物,它也是对日常理解不满足的产物,它要超出日常理解。它采取的方式就是,把事物从众多联系中抽离出来,发现相对于现象的“本质”或稳定的东西。有了事物的概念,就可以超出日常情境,在一般意义上谈论它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也是历史的,所以有概念史的说法。这里似乎要区分概念,自然科学的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在时间上来说,前一类概念可以说是线性的发展,一般争论不大,即使有争论,也多可以通过实验手段解决,通常表现为一种理解取代另一种理解;后一类概念是非线性的,往往充满争议,即使通过理性的讨论也不能解决,在一个领域,关于基本概念往往有几种不同的理解,这些理解通常在某些方面很有生命力,形成这个领域中不同的传统,如果深入考察它们,则表现为关于某些概念的假设或信念是不同的。记得您曾说,人文社会科学类概念是假设的,不是从现实中抽象出来的。但是,大学里面的教育好像都假定了这些概念是科学的,所以课堂上,学生对介绍一个概念的不同定义不耐烦,总希望有一个“正确的”“最终的”定义。好些教育学专业的学生在毕业时,对教育的定义仍然停留在狭义和广义的两分法上。

就拿我自己来说,最初关注教育概念,似乎要追求一个更合理、更完善的定义,如今看来,这是个幻想。后来,试图寻找一个合理地衡量不同教育概念界定的框架。现在看来,做这些工作意义有限。有些人倾向于把概念看作思维工具,我曾经有段时间也接受过这类观念。“工具说”有其合理的一面,那就是已有的概念可以作为进一步探索的“基础”,但问题在于,它也可能成为妨碍进一步认识的绊脚石。现在,我更倾向于把概念(主要是人文学科的)理解为,专业研究者在探索某事物的过程中,暂时把一些重要的认识固定下来,结晶为“概念”,这些认识尽管在经验意义上可能都有某种合理性,但它们只有在专业语境中才有认识论上的价值。

当然,在现实意义上,具体的概念都是从某种角度对事物的认识,它并不必然排斥从其他角度对该事物的认识,因而一些基本概念都包含着不同的解释传统。由于这些传统的存在以相互区别为前提,最终看起来它们好像是某种对立的东西。这大概缘于概念本身内含的抽象特质,研究者如果不能意识到概念的规定性来源于对具有丰富规定的事物的某种抽象, 也就很容易把事物的概念想象为事物本身,把只是一些从不同角度抽象而来的概念看作对立的东西。现在看来,把概念看作探索新知的工具,未尝不可,重要的是,对这种工具本身也须采取批判性的态度。

以上这些都是些不成熟的想法,请陈老师批评。

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建国

2021年5月3日


建国:

你好!5月3日来函表明,你明语义和概念的区别,甚为难得,重要的是明了这种区别的意义何在。概念虽以语词表达,而以语词表达的语义不一定是概念。不过在日常交流(包括学术交流)中把语义当作概念却是常有的事。自古以来就有两种名实论,名是名称,实是名称指称的对象。中国自古以来就讲求名副其实。欧洲中世纪末期的名实论,指称的则是表达概念的名称符合概念的内涵。我国古代一般并不存在“概念”的说法,如先秦“白马非马”说,一般当作奇谈怪论。问题在于这种名实论区别的意义何在?

来信中提到,有人把概念称作“思维的工具”,问题在于概念是思维的什么工具。在我看来,概念是一定研究对象论证的逻辑起点。因为概念是命题构成的核心要素,概念的明确与含糊,影响命题的明确与含糊,进而影响到命题关系论证中分析与领会、判断与推理的可靠性。为什么一定形成合乎逻辑的论证呢?简单地说, 便是揭示事物的内在属性和事物变化的必然性。

在以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物为研究对象的领域,以概念为理论论证的逻辑起点, 揭示该研究对象内在变化的必然趋势,那种研究不可不信,不容不信,而在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物为研究对象的领域,就其研究的现状而言,以其中的概念为论证的逻辑起点,其研究成果难以尽信,其研究取向又不见得不可取。于是客观上存在人文现象研究,或者说人文科学、 社会科学研究价值判断的分歧及争议。其实,这种争议本身就值得研究。

一、既然是理论研究,那么以概念为其论证的逻辑起点,因为论证概念的单义性,即说一是一,说一不二,不致说三道四,所以合乎常理。不过那是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及其变化的必然趋势(规律)所由,然而社会研究面对的是经常发生的现象和无法回避的问题。固然, 既称之为研究, 也少不了一定的研究规范。我国自古以来就一以贯之地讲求“名副其实”,为此讲求“循名责实”。其中的前提不在于“名”(事物名称)的界定,即“以约定俗成为宜”,“异于约为不宜”。“约定俗成”,很不简单,表明俗成的约定,是历史形成的普遍性的称呼。虽然存在一词多义情况,而其中每一义又都循名责实。这便是我国历史形成的“名责论”。

二、问题在于西方表示现代概念的基本语汇恰恰是以“异于约为宜”,即从古代希腊语或拉丁语中某个词为词根建构新词,以示同习俗词语的区别。至于同什么俗语的区别,不便议论。简单地说,如education,语义为“引出”,至于引出什么,未见解释。如以从“原罪”中引出, 便有引出“人性”之义。如把education当作概念,其实是客观事实中尚未普遍存在的事实, 所以education实际上是尚待实现的价值观念。Education如此,其实一系列有待实现的称之为概念的研究对象都是如此。由于现代人文学科为时短暂,循名责实,尚待不断探索。

三、问题更在于从西学东渐开始,就不能不以汉语中的语汇翻译西学中的语汇。而译语和原词不过大致相当,岂不知两种语词,都是各自语境中的译汇,故难免以本国语境理解原义的语义,又浑然不觉。

四、由此进一步发生的问题在于我国国情与别国差异甚大,为什么不能从国情出发, 研究本国面对的实际问题呢?适应本国国情的文化传统及与此相应的学说是怎么一回事呢?我在《略论我国教育实践的理论基础》一文中,曾认定:我国自古以来,曾经一以贯之地相当“天人合一”观念,并以“学以致用”表达这种价值观念,形成“经世致用”之学。问题在于时至现代,“天人合一”之见和“经世致用”之学,都有待具体分析和论证。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为如此文化奠定了理论基础,只是对如此理论基础有待充分理解,在此基础上建构中国现代理论尚待努力。

五、现在的问题是我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以来,在数十年间,各种事业取得惊人的成就,至于如何使如此惊人的成就概括为符合本国实情的理论?至少需要对我国的文化传统和经世致用之学本身的理论性质有起码的了解。岂不知“天人合一”为价值观念,其中“天”即自然,通常把“天”人格化为“神”,从而发生“天人之别”。其实“天人合一”,实际上讲的是“天理”即为普遍价值的“伦理”。故经世致用之学,过分偏重于伦理之学。从而使我国的文化传统与西方的科学传统及形式逻辑运用之学区别开来。

六、缺乏合乎逻辑的论证,如何令人相信呢?除了名副其实、循名责实的致学行为规范之外,其实价值理论的论证另有讲求。即某种价值为应然的追求。应然的追求能否实现, 有待实现如此价值的可能性论证,从可能性进而根据主观与客观条件论证实现可能性的可行性。即便各方论证较为可行,至于是否真行,实际上还不能不考虑事在人为。所谓“事在人为”,其实单个人,少数人,无组织的人,能力有限,组织起来力量大无穷尽。正当而高尚的价值追求,有如“天理”才能使分散的人力组成有力量的组织。

七、以上提及的应然论证——可能性论证(或称之为盖然论证)——可行性论证(或称之为实然论证),其性质属于价值判断论证的形式逻辑(或称之为模态逻辑)。这种价值判断的逻辑有别于事实判断的形式逻辑。这两种形式逻辑,其实都需经过实践论证才可成立。由于存在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区分,故两者并非相互替代的关系,而可兼容并包。如把这两种形式逻辑的区分,当作中学与西学的区别,不免滋生对中学或西学的误解和偏见。从我国如今的学术氛围看来,以上所议,同现今的学术氛围的距离甚远,似乎是“天方夜谭”。故一向在公开言论中,注重有利有理有节。有道是“不可与言而言者,失言”。今天忽萌生“可与言而不言者,失人”之念,故在通信中才一吐为快。信不信由你。

顺祝

撰安!

陈桂生

2021年5月10日


编辑:蔡大燕

初审:刘磊明

终审:董标、王建平




期刊简介

《现代教育论丛》是华南师范大学主管、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教育学术期刊,创刊于1980年,1996年、2000年两次入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现为“2018年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A刊(扩展),《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统计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

本刊依法依规办刊;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求解教育理论前沿疑题,正视教育实践具体难题;追求真知,鼓励争鸣;立足本土,以海内外作者和读者为同道,开辟教育研究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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