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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在线监测数据超标 |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对“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数据超标”情况的回复

绿行太行 绿行太行之路 2023-08-23

我们认为企业的对外排放数据为实质性对外影响数据,为了推动企业关注并规范自身的排污行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我们联合“上海青悦”环保组织,对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企业排污数据进行筛查,发现不少企业存在大量在线监测数据超标的情况。《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条文,明确了对超标排污的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 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四)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 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


为了了解政府部门对这些“超标数据”的调查和处理情况,我们开展此次行动。


发出信息公开申请

2020年3月21日,我们向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发出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对于我们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运营的“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v3.0”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省厅信息平台”)上筛查出的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次数较多的三家企业的调查处理情况和行政处罚情况。详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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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的正式答复

2020年4月21日,我们收到了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的正式答复,大唐武安发电超标次数不属实,鸡泽县鑫博缸瓦厂、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河北宙石水泥有限公司的超标数据是因为“停产期间,氧含量较高,导致折算各项数据异常。”,实测数据未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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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

随后,我们咨询了法律顾问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得到如下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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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对公众关注的回应表示感谢!


我们的一些观察思考和疑问


1.超标次数不属实?

我们在信息公开中明确说明“通过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查询统计,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在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期间,累计9个月存在在线监测数据超标问题,超标次数共计5543次”,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在答复中直接给予了否定,并给出了他们查到的超标数据,两台机组共计76小时,分别为2019年2月11日、12日、13日共计73小时,2019年9月13日,2019年10月5各超标1小时。


但至少从现在的“省厅信息平台”上依然显示的信息,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与我们掌握的信息存在不一致,仅截图2019年4月18日、4月19日该企业在省厅信息平台上显示的在线监测数据信息如下,存在大量超标数据


从上述信息可以看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似乎并未掌握该企业的全部超标数据信息,哪怕是“停产期间”的超标数据,这是不利于开展监督执法的。

2.因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企业的生产线共停产33次,共计3514小时

前两篇关注在线监测数据超标的文章发出来后,有网友表示,企业生存不易。看到这组数据后,确实感慨。3514小时大约是146.42天。企业为了环境保护确实也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但也请理解,我们关注超标,想要降低污染排放,并不是出自对企业的敌意。“绿色江南”方应君老师的一段话有我们认同的地方——我们消灭污染,不是消灭污染企业,而是推动污染企业治理污染,从而消灭污染。

3.依然没有一条在线监测数据超标被属地环保部门明确确认为真实的超标排污

从目前已经梳理公示的申请得到回复的5地市15家企业82237次在线监测超标数据记录的调查处理结果看,依然没有一条在线监测数据超标经属地环保部门调查处理,明确确认是真实的超标排污。


这15家企业涉及平板玻璃制造、水泥制造、钢压延加工、耐火保温材料、化工等行业。


没有一家环保部门公开了调查核实的具体材料,甚至在本次答复中提及“实测数据未超标”的情况下,也没有提供实测数据资料信息。各地环保部门对在线监测数据超标的审核处理流程我们不是太清楚,但是我们明显的看到,不管有多少超标数据,经过这层调查处理,都变得没有问题了。


生态环境部2020年3月30日发出通报《生态环境局通报珠三角地区和渤海地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与抽测情况》——对229家企业自动监测设备开展比对监测,159家企业比对不合格。比对不合格率达到了69.4%,近7成。属地环保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是否发现了这些问题?


当然,我们不是有意去质疑属地环保部门,对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情况的调查核实结果很可能因执法人员对在线监测系统的认知和了解水平的不同而出现差异,而各级、各地执法人员对在线监测系统的认知和了解水平存在差异是难免的。


所以,规范监管部门对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情况的调查核实流程,形成正式的工作流程规范,是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有效运行和规范化的重要一环,而目前的情况看,恰恰是缺失了这一环。也正因为如此,保证对超标数据调查处理的情况的充分的信息公开,显得尤为重要!



志愿者招募——你的关注,也可以成为企业减排的动力!


为了更好地推进本项目的开展,现向社会招募关注企业环境表现的志愿者,你的关注,也可以成为企业减排的动力!


志愿者的工作主要是对我们已经筛选出的企业数据进行人工复核,让持续超标排污的企业被识别出来,让努力减排的企业享受到环境保护税减免的激励,具体参与的时间依个人情况而定,为了保证志愿者可以顺利开展工作,我们将提供必要的培训。


以上,如果你认同我们的工作,有意参与到共同守护家乡环境的行动中来,欢迎点击阅读原文填写志愿者报名资料,或添加微信17703191956进行咨询。

特别感谢以下志愿者的参与

蔡姐、叶美意、李芳、芭蕉、付彪



特别感谢以下支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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